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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在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我校“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与范围

(一)申报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二)全省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分支学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中列出的14个分支学科填写相应学科。

(三)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4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四)本年度课题申报范围只受理教育学科的研究课题,非教育学科研究课题不在申报范围。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设立研究题目(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其名称须与公布的研究题目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设研究题目,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申请人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须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三)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青年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课题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请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六)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设立的课题,不得以同类或相似课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申请方式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自行提交网络申请、再进行校内审核评审、后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开展。具体方法如下:

(一)形成申报定稿。申请人先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评审书》(附件2)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电子版,并反复修改,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形成定稿.

(二)网络集中申报。课题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登陆或注册用户(新用户注册时,账户类别请选择“课题账户”)。完善个人资料后,点击“申报录入”按钮,选择“规划课题”,并按提示要求,将形成定稿的《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内容复制在网络申报材料中。申请人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须认真填写、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提交。网络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将不能再退回更改。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登陆陕西教科研网,点击“省规划办”,在“下载中心”处查阅)。

网络材料集中填报时间:2021年8月15日0时至8月20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审核评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课题申报材料,学校将依照申报要求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推荐,最终根据专家意见确定拟上报课题名单。

(四)纸质材料报送。进入拟上报名单的课题申请人,需等待省规划办资格审核及公示结束后,方可在“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无需加装封皮),经由学校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省规划办(省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报送地点:莲湖校区教学主楼1113室。

未尽事宜,请与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

联系人:孙得人

联系电话:029-88627976、15929936369

电子邮箱:xhgjs@xa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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