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行业导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行业导师队伍建设,做好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的培育工作,根据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行业导师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较高,为人正派,社会声誉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行业执业资格)的校外企业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资深管理人员。

3.具有5年及以上本行(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产品研发等经历和实践工作经验。

4.近5年内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过行业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专项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相关领域中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5.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解决所属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等。

二、聘任程序

1.对接联系。各学院加强与所属行业企业的沟通,深入调研、多方了解、积极对接,建立与专家和导师联系。

2.学院推荐。各学院在对接联系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导师进行审核,填写《西安航空学院行业导师聘任备案表》(附件1),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3.学校备案。各学院将拟聘的行业导师聘任表及相关的材料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三、材料提交

1.各二级学院按照“聘任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及时报送《西安航空学院行业导师聘任备案表》(一式三份),并提交行业导师基本情况佐证资料(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聘任合同、承担科研项目、代表性成果等)。

2.每年11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西安航空学院行业导师工作情况表》(见附件2)及其他过程性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hghc@xaau.edu.cn)。

四、其他

1.行业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结束后,各学院根据实际需求可进行续聘。

2.各学院应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行业导师的职责要求、具体任务等,健全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和激励约束机制。

3.其他未尽适宜,请联系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吴坤尧,联系电话:84581503。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行业导师聘任备案表

      2.西安航空学院行业导师工作情况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5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