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吉林大学副校长 郑伟涛
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高校人才是关键。近年来,我国人才事业与国家梦想同频共振、蓬勃发展,人才流动更加频繁和广泛,特别是在高校之间的人才流动尤为明显。然而,高校人才频繁而广泛的流动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尤其在国家启动高校“双一流”建设战略的今天,这些问题亟待理顺与解决。由此,加强高校人才流动的规范化建设,事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解决高校人才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加快高校“双一流”建设,凸显必要和紧迫。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2016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旨在释放和激发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文件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为人才合理流动指明了原则与方向。2017年1月25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对规范高校人才流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高校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了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高校人才是人才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其他行业人才共有的一般属性,但更具有特殊的职责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中央作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战略决策,就是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由于高校人才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特殊使命,注定高校人才流动也同样具有一定的特殊意义。高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才能确保高校人才能够完成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社会进步、引领文明进程的伟大历史使命;才能确保高校人才承担起助力创新驱动、解决国家重大需求、服务国家决策、领跑国际学术前沿的重大职责;才能确保高校人才成为“双一流”建设、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重大战略、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流砥柱。
高校间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对高校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部分高校目前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缺乏长远规划:往往因学校的一时需要,不惜成本与代价而引进人才;二是不讲求实效:不以人才质量为标准,一味片面追求人才数量而引进人才;三是审核把关不严:人才“唯头衔论”倾向严重,不重视人才的“德”与“行”,忽视诚信度与真实水平而引进人才。现实工作中也不乏一些急功近利的人才,通过钻无序竞争的空子而辗转于多家高校获取名利的情况。上述人才引进中的种种乱象不胜枚举。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凭借雄厚的地方经济实力和经费支持,频繁地从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校招揽挖走人才,造成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校人才流失严重、学科发展岌岌可危的局面。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一些历史悠久、学术声名显赫的高校深受此类“抄底式”“断崖式”挖人方式影响,高层次人才“孔雀东南飞”也已屡见不鲜。
无序人才流动的负面影响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三点:一是“负和博弈”:高校间对于现有人才的非理性竞争,属于“此消彼长”或“此消彼不长”的弱者竞争方式,换来的仅是个别高校单方面数字上的“泡沫繁荣”。从国家层面讲,人才总量并无增长,但人才成本却有所升高,人才效益反而降低。二是“削峰填谷”:人才的培养与其资源开发需要漫长的过程,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学术生态环境和科研资源。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高校单纯依靠高薪从其他高校招揽挖走高层次人才,通过“走捷径”来实现高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然而,囿于自身条件限制,这些高校往往无法提供相应的学术环境、科研团队和发展平台,最终导致硬性挖来的人才在学术上再难有所作为。同时,被挖高校高峰学科发展因人才流失严重受损,形成“双输”局面。由此,既贻误人才发展的黄金期,又造成人才资源的严重浪费。这一削峰填谷式的人才流动有悖于高等教育的四个“回归”,有悖于“双一流”建设的初衷,更忽视了人才资源区别于一般性人力资源的特点。三是“马太效应”: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高校往往是当地汇聚人才、发展人才的重要实现平台,也是区域内科学研究和创新驱动的重要策源地。经济发达地区高校与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校之间的无序竞争所造成的人才大量流失导致欠发达地区高校现有学科链断裂,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出现断层,致使欠发达地区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弱化、人才培养“造血能力”进一步减弱、地区间经济发展两极分化愈加严重。显然,这种短视的人才竞争、狭隘的人才观念和无序的人才流动实则与中共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相违背,与国家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理念和高校“双一流”建设战略相违背,与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战略相违背。
按照政治经济学观点解读,高校无序的人才流动乱象属于典型的“市场失灵”范畴。由于市场机制存在滞后性、盲目性等弊端,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很难达到真正客观理性的供求均衡,导致“市场失灵”,在人才竞争中产生垄断、外部性、“公地悲剧”等现象。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认为:“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问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在现实层面,除了供需关系以及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等因素外,用人高校的人才发展观念的欠长远、人才个人追求的简单化庸俗化也是导致现今人才无序流动的主要成因。当前高校无序的人才流动局面亟需政府宏观调控“看得见的手”及时补位,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教育部《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正是政府积极发挥指导作用,加强高校人才流动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举措。
目前,在高校人才流动规范化建设方面已有诸多成功案例。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关于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的倾斜政策为例,正是通过这一国家宏观层面的政策加以引导,有效促进了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合理流动。这一政策一方面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也要求东部地区高校则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另一方面也鼓励高校从海外招聘长江学者,特别是鼓励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从海外招聘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多年来,教育部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这一政策有效引导高校人才的流动,效果非常显著。近年,教育部同步推进的“长江学者西部研讨会”对于凝聚人心,引导人才发展于西部、扎根于西部更是发挥了稳定人才队伍、防止人才流失的积极作用。在人才流动规范化建设具体工作中,部分高校在高层次人才战略性引进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尝试,并把重心精准聚焦在国外高端人才的引进之上。如吉林大学于2016年5月成立了以引进国际“高精尖缺”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目标的“中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基地”,加强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充分挖掘潜力与特色,策略性地将东北地域劣势转化为海外人才引进优势,主动参与国际人才市场竞争,精准引进了海外高层次人才。
建议有三:
1.在国家层面,加强宏观调控,实现有序流动:一是加强人才市场管理,政府应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人才市场的关系,提高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按照法制建设要求,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才市场环境,着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高校严格自律的高校人才有序流动新格局。二是加强人才流动制度化建设,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以《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为指导,将政策适用范围从直属高等学校扩大至全体普通高等学校,将政策落实落细落小,切实筑牢高校人才流失防火墙。三是加强人才流动管理与指导,鼓励高校间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和健康良性的人才竞争,进一步加强对无序甚至是恶性的人才竞争行为的管理,完善对全职人才违规兼职兼薪行为的监管。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在学科评估、教育评估、年度考核等工作中,积极树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高校人才考核的重要指标。
2.在高校层面,加强贯彻执行,实现长远发展:一是用人高校应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制定切合实际的人才发展规划,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是用人高校应遵守现有制度和行规行约,共同建立人才流动协商与补偿机制。成立高校行业协会或高校联盟,加强高校间的沟通协商,统筹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与薪酬管理体系,制定高校人才薪酬标准并合理设置薪酬上限,探索引入类似运动员俱乐部间的“转会费制度”“奢侈税制度”“工资帽制度”等。三是用人高校应革新引才用才观念,长远布局,引育并举,把人才增量聚焦到海外人才市场,放眼世界延揽一流人才,尤其是瞄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世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大力引进“高精尖缺”型海外人才,真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同时,更要加大对本校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鼓励高校在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去培育、爱护、珍惜、发展人才。如吉林大学计划每年遴选出50名“爱国家、爱学校、爱事业、有理想、有信念、有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以优厚的资助条件派到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高校或国际著名学术大师的科研团队进行1年或2年的学习深造,为其迅速成长、尽快脱颖而出提供机会。四是高校之间应建立人才共享机制,鼓励高校间加强人才合作与交流,通过柔性引进、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等方式实现人才互助与共赢。另外,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校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加强人才引育工作的“造血功能”,变地域劣势为海外人才引进优势。
3.在人才层面,加强政治引领,实现自身价值:一是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实施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人才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始终贯穿于人才发展的全过程,引导高校人才积极为人民服务,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大局观和发展观,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契约意识、自律意识。突出立德树人、师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标准,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一切向钱看”等倾向。建立人才诚信系统和人才诚信档案,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二是鼓励人才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建功立业,充分发挥重大人才项目的倾斜性和导向性作用。选树先进楷模和典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促进人才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提高人才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安心工作、专心育人、潜心钻研的良好氛围,不求急功近利,不求轰动效应,不求表面之功。加大科研经费、科研团队和科研空间等学术资源的支持力度,尤其在高层次人才最为关注的事业发展平台和未来提升空间等方面精准发力。确保人才在户籍、住房、保险、医疗以及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基本保障,确保人才无后顾之忧,切实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用理想信念留人。
(据《中国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