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专业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已经2015年2月6日省教育厅第2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2月6日
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主线,以全面促进内涵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为抓手,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综合施策、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依法治教治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教育。做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适时启动地方性教育法规修订,健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出台政策的合法性审查。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省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组织好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推进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2. 依法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努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和管办评分离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创建、复验2个教育强县(区)。在省级督查的基础上,开展好17个县(区)申请国家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工作,对12个县(区)“双高双普”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评估验收,对24个县区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督导考核。继续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对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进行督查,开展责任区督学培训,对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城市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城市开发区教育发展、中职教育资源整合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3. 科学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深刻分析教育发展现状,广泛调研论证,与全国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衔接,科学编制“十三五”教育规划,提出今后五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统筹谋划好教育发展蓝图。
4. 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陕西省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办法。稳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扩大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规模。进一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5.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指导推进已立项的32个课题结题和成果应用工作。积极培育专业评估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完成20所高校章程建设任务,启动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大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招生、财务、干部任用等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6. 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按照“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方针,指导、督促14所试点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配合教育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深化改革、内涵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办学效益。指导做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幼儿园配建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
7. 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实施民办高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以年检和招生简章审查为重点,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办学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教机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开展民教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8. 继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加强合作,建设多层次、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组织实施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精心组织实施第十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教育合作交流会,支持高校进一步加大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交流合作,组团推介我省高校,拓宽双向留学渠道。推动实施陕西省三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提升来华留学教育管理水平。支持高校与中亚国家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或建立校际合作关系,支持建设中亚教育培训基地。
9.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制定颁布第二个《陕西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快“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力争农村学校和城镇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比例分别达到90%和100%,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分别不小于1M和2M。开展“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工作。继续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推动高校仪器设备和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发共享系统建设。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化教学应用。稳妥推进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过渡到全国管理系统,提高应用水平。逐步完善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加快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行政决策系统建设。制定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和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10.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推动完善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补助政策,分析研究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做好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巩固和争取教育投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统筹调控,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支持实施教育重大项目,着力解决教育发展改革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公开部门和本级单位预决算,研究预算管理综合评价。落实高校财经委员会机制,注重高校总会计师专业引领,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加强高校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推动财务专项资金项目规划建设,开展中省有关项目定期报告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11. 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建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粮、节水、节电”活动长效机制。开展学校文化建设“新体系·大构建”活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开展文化建设学校试点,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设,提高管理运行水平。
12.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制定《陕西省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完善学生足球四级联赛体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持续推进中考体育改革,广泛组织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完善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制定普通高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改进学校美育教学,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课程。继续开展“春芽杯”中小学艺术比赛、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以及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学校军事课和军事训练工作。
1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师德素养提升工程,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和高校教师违反“红七条”行为,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承诺及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推进骨干体系建设工程,加快三级三类骨干师资队伍培养与使用。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国培”计划综合改革,加强培训项目的过程监管和评估,抓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培训校(园)长和教师8万人次。加大校长和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校本研修成果应用。完善职称评价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结合高职教育特点修订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深入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推进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民办高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14.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建设、提升、管理”主线,突出抓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保教质量四项工作。将学前一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300元,将中、小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支持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150所,鼓励扶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指导各市(区)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指导各市积极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组建学前教育管理与质量专家指导团,扎实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工作,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深化结对帮扶工作,开展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和幼儿园“小区域·大发展”主题活动,切实纠正“小学化”倾向。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和应用,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开展学前教育立法调研,积极构建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学前教育监管机制,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5.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促各地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深化学区制改革,核定学校规模,推动各地组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联盟、学校发展共同体、九年一贯制学校等,缓解择校热、大班额问题。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推出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学区制改革示范县(区),引领全省提升学区制改革管理运行水平和实施成效。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活动,建设标准化管理试点学校。实施高效课堂,开展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切实减负增效,努力让学生“学得好”。
16.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全省普职招生大体相当,适应高考招生改革对高中教育的新变化,引导各类普通高中结合办学定位和实际,加强特色课程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促进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深入开展普通高中联合督校活动,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启动首批省级示范高中复评。深入实施 “春笋计划”。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17. 大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陕西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筹备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职和本科学校比例,着力构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深化教育教学领域改革,全面推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实际开发地方特色专业和课程标准。举办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加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积极探索完善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运行机制。实施示范学校建设规划,发挥国家中等职业示范学校骨干、辐射作用。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国家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
18. 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和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加强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人文英才计划、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省级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工作。充分运用高校“巡视诊断”结果,着力克服办学思想功利化、学科设置同质化、管理方法行政化倾向。分类建设慕课中心,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持建设“陕西高等教育数据中心”,逐步与国家级平台对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推进专业综合改革,提升高职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加强高等继续教育特色专业建设,整合教育资源,规范办学行为。加快西安医学院建设步伐,支持铜川与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办学。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培育具有陕西特色的省级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全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计划,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探索构建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19. 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以“2011计划”为抓手,围绕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点产业创新链、关键技术创新点,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争取更多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出成果、见效益,并向国家级提升。定期举办科技成果发布会,利用“西洽会”、“农高会”、科技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搭建推介平台,开展校企、校地合作洽谈,加快成果转化与推广。开展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学术管理体系建设,制定改进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加强科研项目和经费监管。
20. 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配合省人大、组织省语委委员单位等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情况调研和依法监管,推进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建设一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深入开展“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做好第18届陕西省“推普周”活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应用力度。
三、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21.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施好“全面改薄”工程,大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新建改建100所县城以上中小学校。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指导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实施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提高全省学校食堂供餐覆盖面和营养改善计划的科学规范化实施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继续做好“两联一包”定点扶贫工作。
22. 大力推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推行“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小升初办法,重点指导西安市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民办初中办学行为。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教育发展规划,对未进入公办院校的农民工子女,研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的方案措施,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提高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23. 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认真落实《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推动特殊教育市级指导中心、县(区)、资源中心和乡镇资源教室建设,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修订《陕西省示范特教学校评估标准》,复验创建三年以上的特殊教育示范学校。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学前教育部。继续做好西藏班、新疆班管理服务工作,增强帮扶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4.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80%。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会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探索构建网上就业市场。加强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培训、创新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推进创业教育。做好毕业生征兵入伍工作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开展示范性就业指导机构创建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预警机制,发布《2015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5. 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各市学生资助工作归口管理,继续强化资助资金、政策监管,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措施,做好资助政策宣传,推进资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年度考核,推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使用。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全覆盖”。
四、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26. 加强机关内部建设。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引领,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选优配强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干部,加强直属单位管理。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过程监控,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规范会议审批、办公用房和用车管理,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财务预决算公开,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范财务风险。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好厅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27. 加强人事编制管理。落实省属高校用人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财政支出总额不变”的原则,下放用人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按规定配备高校辅导员。科学规划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28. 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作风建设融入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和日常工作之中,促进教育系统作风行风持续好转。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定《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辅管理。加强高校学风综合治理,强化学术腐败综合治理。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工作,将环保意识融入教学全过程。
29. 强化审计监督。强化高校审计监督,对部分省属公办高校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全面审计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完善高校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厅属单位内部治理,对厅属中专学校和厅直属单位201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以推动干部履职尽责、促进廉洁从政为目标,开展有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和资产清查审计。
30.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系统稳定。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建设,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提升学校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启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培育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建设面临的问题。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