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在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决策参考、理论创新、实践指导等智库作用,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与类别
申报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重视调查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设立研究题目(见附件)。申报重点课题,名称必须与公布的研究题目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设研究题目,由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研究领域与范围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申报之列。
(二)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涉及14个分支学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等。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中列出的14个分支学科填写相应学科。
(三)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领域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4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三、课题申报人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申报人,可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三)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青年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五)课题申报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六)已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课题的申报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题目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选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
五、申报流程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电子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网络申报。课题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登陆陕西教科研网,点击“省规划办”,在“下载中心”处查阅)。申报人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需认真填写,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二)网络材料填报时间:即时起至5月21日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
(三)资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先由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审核,通过后提交教科所审核。
凡不符合文件中“一、二、三”要求的《评审书》,或《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中出现申报者或参加者姓名、地市、区县和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不予通过审核。
(四)电子申报材料报送
1.教科所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申报人在课题申报平台上生成并下载带水印的《评审书》及《活页》。
2.申报人于6月23日前,将带水印的《评审书》《活页》纸质稿各一式2份提交至莲湖校区教学主楼1217室,高教所统一审核盖章。
3.申报人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稿取回,并将《评审书》《活页》pdf扫描文件发送至xhgjs@xaau.edu.cn后,视为申报成功。
未尽事宜,请与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
联系人:孙得人 电话:15929936369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