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水平和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科规办〔2020〕11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及类别

本年度课题研究领域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研究内容以解决陕西省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主,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践研究。鼓励开展反映我省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设立研究题目(见附件1),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基础选择申报,但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其他类别课题均不设研究题目,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课题申请人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申请人,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申请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三)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青年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课题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请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六)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设立的课题,不得以同类或相似课题申报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请方式及程序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网络申报与审核。申请人可登陆“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登陆或注册用户(新用户注册时,账户类别请选择“课题账户”)。完善个人资料后按提示要求填写《评审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相关内容,校对无误并保存、提交网络资料。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先由学校进行审核,再由省规划办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附件3)。

(二)纸质材料申报。申请人的网络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带水印的《评审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经审核合格的带水印的《评审申请书》与《论证活页》等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省规划办。

本年度所有类别课题的纸质材料包括:经审核合格带水印的《评审申请书》一式3份(2份原件,1份复印件)、《论证活页》一式4份。以上材料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无需加装封皮。

(三)材料汇总。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至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四、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本年度课题网络填报时间为:2020年7月1日0时至9月10日24时;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10月12-13日。

报送地点:沣惠校区教学主楼1018室

联系人:孙得人

联系电话:029-84258350、15929936369

邮箱:xhgjs@xaau.edu.cn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年7月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疫情防控专项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意见建议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