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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分类发展,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

发布日期:2023-12-31    作者:     来源: 教育部     点击: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前不久召开的第九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竞争力的关键标志,是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主渠道。抓好高等教育这个龙头,必须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的高端引领作用。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不断健全中国特色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更有力支撑。下面,我主要介绍三方面情况。

  一、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学位条例》,建立了学位制度,至今已40余年。1990年,我国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专业学位类别不断丰富,培养规模持续扩大。当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两种类型、三级学位协调发展的体系初步建成,有效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

  学科专业设置实现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2022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改变过去专业学位类别目录是学科目录附表的呈现方式,将主要知识基础相近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统筹归入相应学科门类,凸显两种类型人才培养同等重要。新版《目录》进一步丰富了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类别的数量由47种增加到67种,更充分、更精准地对接经济社会需求,支撑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人才培养结构实现了历史性调整。研究生教育紧密服务“四个面向”战略部署,持续完善学科专业布局。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数量较10年前实现翻番,对于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的学科支撑更加有力。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由10年前占学位授权点总数的37.6%提升至44.2%,其中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增长3倍,对于各行各业高层次专门人才需求的响应能力得到大力加强。人才培养规模上,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2.29%增至2022年的56.4%。

  分类培养模式开展了积极探索。建设数理化生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构筑基础学科人才自主培养“母机”。建设学科交叉中心,为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开辟特区。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推动实现工程师培养体系重构、能力重塑、评价重建。探索农业硕士“科技小院”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带动全国高校建设科技小院上千家,扎根中国大地,解民生、治学问、育新人,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充分肯定。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四证合一”培养模式得到用人单位和研究生的广泛认同。会同行业部门成立45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覆盖全部专业学位类别,其中36个主任委员为行业部门负责人,行业委员占比达到四分之一,有力保障了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二、深入推进分类发展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

  2022年,我国在学研究生已达365万人,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与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当前,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进一步扭转,两类学位同质化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还需要大力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以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进一步凸显研究生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力。

  分类发展是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的战略举措。量变引起质变,由大到强,根本上是从数量向质量的提升,从规模扩张向结构升级的转变,从点上的改革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飞跃。因此,以分类发展为切入点,对研究生教育体系进行改造升级和重塑重构,才能实现研究生教育从量变到质变的根本性蜕变。

  分类发展是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必然路径。当前经济社会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比以往更加迫切、更加多元,特别是对面向实践创新的专业学位需求日益旺盛,对我们深入进行供给侧改革形成了牵引和倒逼。如何清晰描绘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自的培养路径,进一步畅通两类学位分类发展的通道,特别是专业学位的培养链条如何深度融入行业产业,已经成为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的改革方向。

  分类发展是促进培养单位内部机制改革的有效抓手。面对旺盛的人才需求、日益扩大的培养规模,在资源条件约束较紧的情况下,更需要通过内部变量的调整实现提质增效。以分类发展为导向,推动培养单位根据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和需求,对发展理念、组织模式、资源要素等进行升级重组,将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培养单位内部的活力。

  三、深入推进分类发展的政策举措

  本次印发的文件是新形势下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基础性文件。为精准把握问题,提出有效举措,前期我们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全面分析全国各类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报告,面向教师、学生、管理服务人员近3万人开展问卷调研,深入开展访谈和国际比较研究,总结借鉴近年来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典型经验等。

  《意见》以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尊重规律、整体推进、机制创新,以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为方向,注重对现有人才培养过程的改造升级,加强全链条、各环节改革措施的衔接配合,提升人才培养链、工作管理链的匹配度,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实效性、长效性,推动培养单位实现内部体制机制变革。

  《意见》着重提出五个方面政策举措:

  一是明确整体定位。《意见》首次将“分类发展”作为整个文件的主题和中心,成体系地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发展。目标是到2027年,两类学位分类发展实现格局性变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强调深化认识。明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培养单位应予以同等重视。两类学位具有培养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的不同定位,但都应把研究生的坚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培养重点,专业学位也要提升创新能力,而不是单纯的技能或专业能力训练。

  三是优化规划布局。区分两类学位点重点布局方向,学术学位坚持高起点布局,重点布局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大力支撑原始创新;专业学位坚持需求导向,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同时具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领域侧重布局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全面支撑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优化两类研究生规模结构,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到“十四五”末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四是完善培养链条。主要是强化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招生阶段区分两类学生招生时的重点考察方面,强调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招生。分类明确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师资的具体要求,学术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强化科教融汇协同育人;专业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为专业学位设置专属课程,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文件要求,分类制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规范、评阅标准和规则及核查办法,优化交叉学科、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评议要素,为交叉学科、专业学位单独设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是提出鼓励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如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导师应分类评聘和考核,校内导师应定期到国内外访学交流或行业产业一线调研,校外导师定期参与高校教育教学,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五是重点领域改革。以基础学科、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作为引领示范。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把基础学科主要定位于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生,开展改革试点。支持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引领,创新联合培养机制,打造工程师技术中心、完善导师选聘和考核、重构核心课程等改革措施。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培养单位加强工作部署,完善政策举措和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治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保障,鼓励具备条件的培养单位为专业学位独立设置院系或培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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