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以下简称转型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和战略突破口,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高校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极大增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得到广泛认同,成为社会共识。各地积极开展转型发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上海、河南、云南等省市出台了有力政策措施推动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等高校联盟,搭建了应用型高校国际合作、校企合作的平台。合肥学院、黄淮学院、浙江科技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等一批高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转型发展之路,人才培养机制、教师队伍、学生精神面貌、科技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为之一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高校转型发展是高等教育结构的重大调整,是发展理念、制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是全方位、系统性的改革,目前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挑战与困难。从各地情况看,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配套政策体系尚不完善、高校转型发展系统性不够、产教融合缺乏制度性保障、高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不强、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一些深层次的困难和问题还需要逐步破解。
“十三五”期间,引导地方高校转型发展需要深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向政策保障、深度转型、示范引领迈进。
一是推动各省份加强对转型发展的统筹指导。各省出台引导性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试点高校改革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地方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把办学模式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各地及时总结交流推进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型高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和重要的经验成效。
二是同步推进项目建设和转型发展。启动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支持一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强实习实验实训平台和基地建设。开展对项目学校的专题培训,组织专家指导帮助项目学校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指导各地和项目学校在建好项目、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实现转型发展的突破,从治理结构、专业体系、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师资结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改革。通过中央投资带动地方匹配投入,支持学校改善实习实训实验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水平应用型高校。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将我国高等教育从总体上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积极开展应用型高校设置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各地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健全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制度体系,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特色发展。推动建立符合应用型高校特点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研究起草深化产教融合的文件,从财税、用地、金融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为包括应用型高校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创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
四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面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组织国内外优秀企业与应用型高校开展深度合作,打造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与技术能力的专业集群,加速高校产教融合改革进程,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与技术支撑。继续支持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等应用型高校协作组织发展,办好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等交流平台,支持中外应用型高校、优秀企业深度交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经验,展示一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践成果,开展更为广泛的国际交流和战略合作。
五是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宣传。组织各方面力量到应用型高校开展实地调研,及时发现转型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研究提出深化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持续的跟踪检查制度,促进改革试点落实“真目标”,实现“真转型”,确保“真效果”。组织搭建应用型高校建设信息平台,宣传展示应用型高校建设成果和改革经验。发掘转型发展的典型经验,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发挥试点高校示范引领作用。(本文摘自《<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学习辅导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