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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8-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就我省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着力突破高等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激发我省高校办学活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实现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思路。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坚持教育大省地位不动摇、教育强省战略不动摇、教育富民方针不动摇,克服办学思路功利化、学科专业同质化、管理 方式行政化,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 流专业建设,努力将我省建成高等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

三)总体目标。2016年全面启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2017年高等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进展。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进入普及化阶段;四个一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科研转化率和贡献度显著提高,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原创性、标志性成果;高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基本建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优势地位,为全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二、改革任务

(一)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1.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坚持政事分开、简政放权、放 管结合,实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和直 接管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以及财政拨款和信息服务等措施,加强对高等教育的服务与管理。

2.落实和扩大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国家指导、省级 统筹、高校自主的学科专业设置管理制度。支持高校自主设置专业、自主调整专业、自主制定专业招生计划、自主调整 在学学生专业、自主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目录外专业和国控专业。发挥省学科建设专家 委员会作用,按照固优、强特、扶需原则,对学科建设 进行常态指导、评估诊断。建立高校专业信息数据平台,健全专业备案、预警、淘汰机制。

3.落实和扩大职称评审权。鼓励高校在坚持中省专业 技术评聘标准的前提下,自主制订各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逐步向有条件的高校下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高校教职工人数(含固定编制内和编制外自主聘用人员)按师生比标准确定,高级职称数以核定的教职工总数中专业人员数为基数确定。修订完善职称评审细则,确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基本导向。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督监管。

4.落实和扩大人事自主权。允许高校在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上限之内,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聘用、管理教学科研人员;允许高职院校在编制总数20%以内,从企业、科研机构自主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编制内的自然减员由高校自主从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中择优补充。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工勤人员原则上不占用编制。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师生比例等政策规定逐校核定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等规模和比例,选人用人由高校自主负责;对高校新进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深化分类指导改革,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

1.推进特色发展。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引导高校 合理确定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布局,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错位发展、凸显特色、争创一流。逐步整合全省艺术传媒教育资源,筹划建设陕西传媒学院。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丝路沿线国家在教育领域的沟通合作,推进建设国际合作大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陕西特色产业,推进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

2.推进协调发展。健全省部共建、省市共建机制,加 大共建力度,积极探索省企共建模式。建立省会城市高校与非省会城市高校对口帮扶机制。十三五期间,省级每年 安排5亿元基本建设资金,支持非省会城市高校建设。

3.推进协同发展。探索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促进 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发展。十三五期间,省级每年安排4亿元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加 强对独立学院的行业监管,普通高校要对举办的独立学院负管理主体责任,将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逐步转为民办普通高 校。

4.推进开放发展。利用中美、中欧、中俄等人文交流合作机制和丝路大学联盟等平台,办好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立46个中外合作研究机构、35所高水平中外合作学院。推动我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交流合作,支持中外大学互派教师、互换学生、互认学分、互授学位。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将陕西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提高到每年1500万元,扩大留学生规模。设立陕西海外人才培养专项基金,支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学习交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因公临时 出国(境)的次数、天数。

三)深化学科专业建设改革,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1.实施四个一流建设计划。启动实施一流大学、 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计划,支持13所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57所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建成5所国内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成3所、培育5所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建成3所、培育3所国内一流民办高校包含民办高职院校1所)。支持30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 学科建设计划,培育30个全国一流学科;建设200个重点专业(其中高职专业50个)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支持建 设大学联盟,推动高校深度合作。

2.优化专业结构。改造一批传统专业,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的契合度;支持一批特色专业,培养新业态和产业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调整一批同质化专业,“关停并转”布点过多、培养质量不高的400个专业(点)。坚持文理并重,进一步加强文科类学科专业建设。建立专业评估体系,支持高校参与国际国内、行业企业开展的专业标准制 定和认证。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支持高校研究不同学科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综合素养、必须形成的专业素质,加强校内实验教学和校外实习实践,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进教研一体、产学融合的产学研培养模式,探索建立校校、校 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实行医教协同的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医学类人才。强化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校际之间在线课程、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资 源开放共用。

2.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充分发挥陕西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扩大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每年组织一批思想政治课程教师、学生工作骨干到延安等革命老区及历史文化资源集聚区接受教育。加强思想政治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按本科 院校1:350400、专科院校1:550600的师生比配足配强专职教师,按1:200的师生比配备专职辅导员。推行领导干部进校园上讲台制度。加强高校微博、微信、客户端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建设,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活动,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有效融合。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支持学术大师、教学名师、优秀导师参与网络文化建设, 提升网络育人功能和效果。

3.完善教育评价与教学激励制度。坚持素质与能力并 重的学生评价导向,探索由政府、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选先等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引导教师专注教学、潜心育人;每位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将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评聘与考核的基本条件。

五)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1.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深入挖掘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内涵,开发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十三五期间,认定100个示范性众创空间,建设100个创新创业教育试点学院(系)、30陕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

2.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建立高校创新+孵化 +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办好互联网+”、 数学建模、创新设计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推行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施弹性学制。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助推优秀项目落地转 化。十三五期间,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5万个。

3.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落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主 体责任,建立由学校教务部门牵头,学生会、团委和科技、就业等相关机构以及院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做到机构、人员、场 地、经费四到位,到2020年认定30个左右高等学校示范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聘请知名科学家、企业家、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六)深化高校科研机制改革,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大力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试验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培育、申报与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继续推进“2011计划,培育和组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着力构建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加快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无人机产业基地、东方电子城、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高校高端智库建设,建设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探索与行业、部门共建支柱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为政府、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2.加快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大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方式转移科技成果。发挥陕西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功能,及时推介高校最新科研成果,有目标性地撮合高校与企业对接,及时提供市场最新需求,为成果转化提供法律、咨询、融资、转让等全方位服务,促进高校科研与行业企业深入融合。

3.推进科研成果收益权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成 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健全以科研创造性、实效性、人才培养贡献度为导向的评价制度。高校技术成果转移、转让、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设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高校、企业、金融机构等联合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加大中试投入,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技术成果转移服务机构,鼓励高校科研人员自带成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学习借鉴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等模式,转化一批高校科研成果,孵化一批科技创新型企 业。

4.提升高校基础研究水平。坚持基础研究在高校科技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支持高校面向科学前沿、面向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改善基础研究条件,提升高校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的能力。定期开展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评选活动,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给予奖励。转变高校基础研究考核与评价方式,激发创新活力。

七)深化考试制度改革,完善招生选拔机制。

1.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分类考试、 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衔接沟通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保持高校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逐步实施大类招生,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支持高校争取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资格,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普通高职院校主要依据文化素质+职业 技能的评价方式,逐步扩大分类考试招生范围和比例。参照高职分类考试,改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建立博士研究 生选拔申请一审核机制和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

2.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推进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扩大免费师范生招生院校和专业,面向陕西连片特困地区,定向招录一批免费师范生和 免费全科医学生。鼓励高校扩大在陕录取学生规模,“十三 期间高考录取率提升到85%左右。完善国家奖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探索建立精准识别、精准资助机制,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 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八)深化人才引进与培育机制改革,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1.大力引进急需人才。启动实施陕西高校“千人计划,从2016年起实施境外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每年引进200名,到20201000人。实施“学科顶尖人才引进计划,建立绿色通道”,大力引进在国内外相关领 域具有重大影响的学科顶尖人才,每引进1人平均奖补100 万元,并在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实施能工巧匠特聘计划,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能工巧匠进校园、进课堂。

2.着力培育现有人才。实施院士工作室建设计划,在高校为本校和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医大师设立工作 室,每个工作室投入300万元,搭建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院士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领军作用。实施人文英才支持计划”,培育一批有创新思维、有学术视野、有发展潜力的人文社科青年拔尖人才。实施教学名师引领计划,以名师工作室、名师基金、名师风采讲堂为抓手打造教学名师梯队。筹建中国西部卓越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

九)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高校治理能力。

1.推进一章八制建设。推动大学章程建设,切实 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经委员会制度、学生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章八 为重点的治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大学治理能力和水 平。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转岗、退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以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高校科学划分学校与院系权责,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下移管理重心,释放二级院系办学活力。提高高校教师待 遇,学校收入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

3.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与管理方式,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推进部属、省属、市属高校领导干部交流。落实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开展高校校(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民办院校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和督导专员监督责任。切实落实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在学校管理上的责任,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再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

十)深化经费投入机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加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要求,建立高等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机制。从2016年起,三年内逐年增加高校生均经费,本科生均经费每生每年标准提高 1000元,2018年达到每生每年1.5万元;高职生均经费每 生每年提高1500元,2017到每生每年1.2万元。市行业、企业)属高校举办方要按照省级标准落实所属高校 生均经费,确保足额到位。

2.改进高校经费拨款方式。加强省级经费统筹和管理,每年据实足额预算生均拨款总额,再按生均定额+绩效拨 方式核定省属高校经费;生均寒额部分维持十二五水平,生均拨款总额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绩效奖补,支持“四 个一流建设;建立绩效拨款的具体奖补标准和实施办法。建立高等教育重大专项投入机制,对推进改革中需要重点支持的项目,由省财政单独列支;对需要新建的高校,列入全省重大基建项目。省财政继续支持部属高校加快发展。改进民办高校专项资金拨款方式。加强高校内部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教学投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审计监督。

3.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改革公办高校收费形成机制,实行办学成本监测制度,适时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开展公办高校特色学科专业学费改革试点。按照市场化收费原则,深化民办高校收费改革,加强收费监测和资金使用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思想引领,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导权。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思 想政治工作,引导师生员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规章制度,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建立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立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省高教局)、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外办等部门参与的陕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联席会议,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夯实部门责任,加强对建设目标、任务周期、改革举措、资源配置等工作的指导。开展咨询论证,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建议。

三)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建设陕西高等教育数据中心,实现对全省高校教育教学状态数据的常态管理和监测。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创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发展。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高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加快实现教育现代 化。

四)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部门、 各高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重大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确立一批改革典型,淘汰一批进展不明显项目,遴选一批新的改革试点项目。加大督查力度,密切跟踪改革进展,加快实施进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注重结果运用,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上一条: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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