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有关单位:
《陕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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